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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性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超过一定年龄没能生育,但有强烈愿望需要保存生育能力的,可以考虑辅助生殖技术。但也要强调,不能过度地完全放开。”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院长徐丛剑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建议适度放开未婚女性进行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目前,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徐丛剑认为,关于辅助生殖技术的规定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过去我们倾向于控制人口增长,现在倾向于鼓励生育,这种情况下,关于生育技术的规定可能要适当修改。”“满足一些医学指征的人,比如患有影响生育能力的疾病,要允许他们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把生育力保存起来。”他表示,有一些不同疾病的人,比如说子宫内膜异位症,在育龄妇女中占15%左右,这个疾病会影响生育能力,可以进行冻卵;还有一些患恶性肿瘤、血液病的年轻人,化疗后会影响生育力,建议这些人冻卵保留生育权,以后再选择进一步辅助生育。不过,他明确反对无条件地放开未婚冻卵,“以为我只要把卵子冻起来了,高龄生育的风险就不考虑了,这也是错误导向。”他解释,人的机体在不断衰老,生孩子需要整个机体的全部功能来实现。从25岁到28岁,人的生育能力就在下降,35岁以后生孩子风险很大。此外对于高龄产子,未来孩子的抚养也可能成为社会问题。徐丛剑还提到,生育率下降是近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趋势。除了经济补助,他建议出台更为精准的政策鼓励生育,比如建立更好的幼托机构,让生完孩子的父母放心工作;给男性放产假,“有人提出要延长产妇的产假,我觉得并不太妥当,这会影响到妇女的工作权益。国外反而是给丈夫放产假,倒是一定程度上能促进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