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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3月,全省河流总体水质继续保持优。111个国控断面中,实测109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100个,占91.7%,好于2020年同期10.1个百分点
5月10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十四五”以来,我省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水环境治理,认真落实长江流域水生态保护,打好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全省河流总体水质优。国家考核的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07个,占96.4%,好于2020年7.2个百分点,优于2022年国家考核目标6.3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好于2020年3.6个百分点,优于2022年国家考核目标2.7个百分点。黄河流域65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比例达93.8%,无劣Ⅴ类断面,黄河(陕西段)及渭河、延河等主要支流水质全部为优。长江流域46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以上,优良率100%,保障了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今年1月至3月,全省河流总体水质继续保持优。111个国控断面中,实测109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100个,占91.7%,好于2020年同期10.1个百分点。
为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生态环境厅实施一系列措施。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先后修订修正《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狠抓重点流域治理,聚焦延河、北洛河、清涧河、石川河等重点河流及水质不达标断面,开展跨区域河流协同治理,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水利厅,联合铜川市、渭南市、西安市开展石川河水生态环境保护抓点示范工作,2022年石川河干流3个国控、省控断面首次全部达到Ⅲ类,优于“十四五”目标;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完成637个市、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组织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纳入国家考核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提升水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成234个覆盖全省黄河、长江两大水系101条河流和4个湖库的手工水质监测网、80个省控以上水质自动监测站,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建成。
(记者 申东昕)